1)鑄件準備:鑄件去應力退火前應將冒口、型砂等清除干凈,氣孔、砂眼的補焊及粗加工工序應按排在去應力退火前。
2)設備(可采用箱式電爐、燃氣爐及燃煤爐)準備:對使用的加熱爐,應按有關設備操作規程檢修,對燃料爐應清理主煙道、爐膛、燃燒室及燃燒嘴的灰分等。
3)測溫儀表準備。
4)裝爐:同爐裝的鑄件壁厚應力求接近,具有同一規范的鑄件可裝同一爐。
鑄件擺放應平穩并用支柱支撐。多層裝爐應采用適當墊鐵,使鑄鐵與爐底、鑄件之間留有150~ 200mm的間距。每層鑄件之間的墊鐵位置應當相同,鄰層之間不允許墊鐵的位置相互錯開,以免發生彎曲變形;鑄鐵應避開熱源、火口處,以防過熱、過燒。重要鑄件應裝在路中溫度較均勻處,剛性大的鑄件裝在靠近爐底處。
1)升溫速度:對于鑄態應力大、結構形式復雜的鑄件升溫速度應慢些,一般采用爐溫低于200℃裝爐;對于形狀簡單的鑄件,升溫速度可快些,但裝爐溫度不應超過300℃。
2)加熱溫度:主要取決于鑄件牌號,對于普通灰鑄鐵件,一般采用530~ 560℃;對于合金鑄鐵件采用550~ 600℃。
3)保溫時間:由鑄鐵牌號、有效厚度、裝爐量及硬度而定,一般取4~8h。
4)冷卻速度:由鑄件精度而定,對于一般鑄件可以用50℃/h的速度冷卻(使用箱式爐可以斷電后隨爐冷卻);對于高精度的機床鑄件盡量緩冷( 20℃/h),以免產生二次應力。在350℃以下冷卻可適當快些。
5)出爐溫度:一般控制在200~ 300℃,出爐鑄件當溫度未降到室溫前不得受雨侵襲,以免開裂。
6)出爐后的鑄件應放平穩,對于小塊狀鑄件可堆放。